广西:要求种子企业加强质量管理

时间: 200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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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子质量直接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确保明年农业生产的增产丰收,防止质量不合格的种子坑农害农。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要求各种子企业切实加强种子质量管理,在种子销售前需做好四项工作:
    一、种子分批加工、包装、贮藏。按种子同一品种、同一来源、同一生产季节、同一产地分批加工、包装、贮藏,尤其对退种的处理更要严格按原批次分批进行,严防混杂。
    二、做好种子质量控制。各种子企业做好种子出库前的检验工作,确保每批种子都有检验记录,质量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三、建立种子质量档案。按《种子法》及其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每批种子的质量档案。包括种子生产、加工、贮藏、检验等的质量记录。
    四、建立种子经营档案。按《种子法》及其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每批种子的经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