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现将2024年修订的辽宁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印发给你们,于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4年修订)
辽宁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
辽宁省大豆品种审定标准(2024年修订)
1 基本条件
1.1 抗病性
大豆花叶病毒病抗性:人工接种鉴定,对弱致病优势株系抗性级别达到中抗及以上,对强致病优势株系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
大豆炭疽病抗性:人工接种鉴定,菜用品种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
1.2 生育期
大豆两年区域试验生育期平均结果,比对照品种晚熟≤4.0天。
1.3 品质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粗脂肪和粗蛋白质含量之和≥58.5%。
1.4 底荚高度
品种底荚高度≥8.0厘米。
1.5 一致性和真实性
同一品种在不同试验年份、不同试验组别、不同试验渠道中 DNA 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2个;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 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4个。
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 DNA 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的,需进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证明有重要农艺性状差异;申请审定品种与已知品种DNA指纹检测差异位点数<3个的,视为相同品种处理。
2 分类品种条件
2.1 高产稳产品种
申请审定品种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8.0%,且每年增产≥5.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3.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5.0%。
2.2 高油品种
两年区域试验粗脂肪平均含量≥22.0%,且单年≥21.0%。申请审定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0.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5.0%。
2.3 高蛋白品种
两年区域试验粗蛋白质含量≥45.0%,且单年≥43.0%。申请审定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0.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0.0%。
2.4 特殊类型品种
2.4.1 菜用大豆品种
口感鉴定为A型(香甜柔糯型),每500克荚≤188个,两粒荚长≥5.0厘米,宽≥1.3厘米,标准荚率≥65.0%。
两年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平均鲜荚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单年比对照品种增产3.0%的试验点比例≥55.0%。
2.4.2 彩色籽粒品种
籽粒颜色除黄色以外的其他品种。
2.4.3 籽粒大小特异品种
籽粒特大(百粒重≥35.0克)或特小(百粒重≤11.0克)的品种。
2.4.4 耐盐(碱)品种
具有耐盐(碱)特性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