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新疆主要农作物的通知

时间: 2013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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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种〔2013115

 

伊犁州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各地、州、市农业局:

根据《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除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和农业部确定的油菜、马铃薯为主要农作物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依据本区实际,确定向日葵、甜瓜为新疆主要农作物。现予公布,并报农业部备案。

 

 

自治区农业厅

201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