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进程,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在省级农业主管部门推荐和省级人民政府同意的基础上,经过严格评审和公示,农业部认定50个县(区、市、垦区)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其中我省成都市、广安市广安区和南充市列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农业部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实行“目标考核、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考核管理机制。对建设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将加大支持力度;对违反国家土地利用政策、损害农民利益、发生重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示范区,将撤销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