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种子生产许可证生产杂交玉米种子案

时间: 2010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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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绿剑”春季行动暗访检查发现,金华市翔宇农作物研究所存在无证生产杂交玉米种子违法行为嫌疑,5月10日,省农业厅决定立案调查。经查实,当事人以永康种子公司门市部名义擅自在北京密云县组织生产科糯986、浙糯玉1号、超甜3号、密玉八号等四个品种杂交玉米种子,属于无证生产。截止2005年5月11日,当事人已生产销售杂交玉米种子5686.8公斤,共获违法所得66844.32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省农业厅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6844.32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