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种子身份的合法性审查,所有双杂种子必须经过国家或重庆市审认定,试验示范双杂种子必须报大队进行备案审查,规范行为。
二是加强对假种子的监督审查:即对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和对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监督检查。
三是对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的、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和因存放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劣种子的审查。要求我区每个种子经销商经营的所有品种必须有正规种子检验报告,以掌握种子质量的真实状况。
四是对标签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进行监督检查,以审查种子包装标签的合标性。
五是对经营者是否建立经营档案进行监督检查,要查看是否载明种子来源、加工、储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
目前,已有15个种子经销商进行了种子投放前的登记备案工作,我队已登记审查杂交水稻、玉米种109个。通过勘验审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种子包装标签上品种名称不规范,20%的品种商品名称的字体比品种审定的名称大而醒目,容易误导消费者;二是药剂警示标志未按规定进行标注;三是部分品种质量指标未按GB4404.1—2008的标准进行标注;四是品种特征特性的内容未按品种审定的内容标注。针对发现的问题,已进行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