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实际扦取到154家种子企业的226个样品,涉及194个品种。其中,扦取到93家玉米种子企业的138个样品,涉及玉米品种112个,代表玉米种子275.4万公斤;扦取到61家水稻种子企业的88个样品,涉及水稻品种82个,代表水稻种子144.4万公斤。所扦样品代表的种子批全部为被抽查企业仓库内待销售的商品种子。
二、抽查结果
(一)杂交玉米种子。在抽查93家玉米种子企业的138个样品中,合格样品130个,合格率为94.2%。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企业85家,合格率为91.4%。从四项检测指标看,净度、发芽率、水分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品种纯度有130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4.2%。从具体检测数值看,种子净度平均值为99.8%,最低值为98.7%;发芽率平均值为94%,最低值为83%;水分平均值为13%,最高值为16.5%;品种纯度平均值为97.3%,最低值为90%。
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及品种分别是:内蒙古农科技术开发公司生产经营的四单19、鄂尔多斯永胜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四单19、黑龙江省龙科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绥玉10、黑龙江广源种业集团经营的绥玉10(由黑龙江省龙科种业有限公司生产)、河南农科院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郑单958(标签标注纯度为98%),河南省许科种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郑单958(由河南农科院种业有限公司生产)、河南省奥鑫种业有限公司经营的雅玉12(由济南永丰种业有限公司生产)、河南敦煌种业新科种子有限公司经营的新单23(由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二)杂交水稻种子。在抽查61家水稻种子企业的88个样品中,合格样品87个,合格率为98.9%。抽查样品全部合格的企业60家,合格率为98.4%。从四项检测指标看,种子净度、发芽率、水分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品种纯度有87个样品合格,合格率为98.9%。从具体检测数值看,种子净度平均值为99.7%,最低值为98%;发芽率平均值为86%,最低值为78%;水分平均值为11.8%,最高值为13.5%;品种纯度平均值为98.7%,最低值为91.4%。
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及品种是四川应林企业集团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内香2128。
三、存在问题
本次抽查结果显示,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质量总体较好,但仍然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品种纯度是种子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因素。本次抽查的9个不合格样品都是品种纯度不合格,特别是杂交玉米种子纯度检测值低于标签标注值的有21个样品,占杂交玉米种子抽样总数的15.2%;有19份样品水分检测值高于标签标注值,其中杂交玉米种子水分检测值高于标签标注值的有15个样品,占到杂交玉米种子抽样总数的10.9%。
(二)种子标签标注不规范。有的企业种子内外标签标注质量指标不一致,标签标注指标值不明确,或与国家标准的要求不符;有的标注信息不全,包衣种子没有警示标志;有的标注生产日期不真实,甚至把往年的陈种子标注为2007年生产。此外,有的企业推出“精品”种子,仅是提高标签标注值,没有进一步精选加工,种子质量并未有实质性提高。
(三)少数企业种子质量管理混乱。少数企业对种子质量管理不够重视,未建立详细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对种子加工、贮藏、销售等信息没有记载,仓库种子堆垛存放混乱、标志不清。如邯郸市天龙种业有限公司,仓储保管人员都不清楚本公司生产经营种子的存放地点。
(四)个别企业不配合监督抽查工作。在抽查过程中,个别企业没有给予积极配合,存在故意回避抽查的现象。扦样时,个别企业不如实反映企业种子生产经营情况,或隐瞒品种类别和种子生产、加工、仓贮等信息,增加了扦样难度。
四、整改要求
(一)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加强种子质量管理。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检查抽查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工作,跟踪抽查不合格种子的处理情况。对整改不力、问题仍然存在的企业,要重新审查其种子生产经营资格。
(二)加强种子标签管理。各有关种子企业要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种子标签标注内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标签制作和使用的检查指导,开展《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等标准规范的宣传培训,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和使用标签,要把规范种子标签标注作为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重要内容。
(三)增强质量管理意识。有关种子企业一定要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在制种过程中严格执行种子生产技术规程,在苗期、花期等制种关键季节,认真做好去杂去雄等工作,提高品种纯度。要重视种子加工、包装等环节质量控制,改善贮藏条件,确保种子质量。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引导种子企业提高种子质量管理意识,对企业种子生产、加工、质量检验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督促企业做好种子质量控制,提高种子质量水平。
(四)强化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本机关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核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依法注销、撤销、吊销或收回许可证。本次抽查计划涉及20个省(市、区)的212家企业,但实际仅抽查到154家企业,占计划的73%,还有58家企业未扦取到样品,其中玉米种子企业31家、水稻种子企业27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部分企业因改革改制未开展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有的企业在扦样期间因种子加工包装未完成没有可供扦样的种子,有的企业未从事玉米或水稻种子生产经营活动,个别企业地址变更未备案无法扦取样品。有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未扦到样品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并列为当前市场检查重点,建立秋冬季监督抽查和春季市场检查联动机制,提高质量监督效果。